moea_joint
11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 題
關於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請託或關說,不用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 B 請託或關說,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 C 請託或關說,得以錄音作成紀錄
- D 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不算請託或關說
思路引導 VIP
如果某個行為可能導致特定對象獲得不公平的競爭優勢,且該行為發生在正式程序之外,為了確保政府採購的「公平、公開」原則,你認為法律會要求公務員對這類「非正式的接觸」採取什麼樣的後續處理,才能確保日後有據可查且責任明確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同學做得好!你能準確選出選項 (A),顯示你對於《政府採購法》(Government Procurement Act)中關於請託或關說的處理規範有很細緻的觀察。這題在實務考試中屬於頗具鑑別度的題目,因為它涉及了法條字面意義與實務操作的解讀差異。
考選部公告之爭議點與說明
這題在國考中被列為爭議題目,考選部最終裁定 (A) 與 (C) 均為正確答案。主要原因在於法源依據《政府採購法》第 16 條第 1 項及《採購請託或關說處理辦法》。根據法規,請託或關說「宜」以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並未規定請託者「本人」一定要用書面提出,因此選項 (A) 的敘述在邏輯上成立;而選項 (C) 提到可以錄音作成紀錄,考選部亦將其視為正確答案。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