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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2年 [政風]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2 題

關於請託或關說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 A 請託或關說,不用書面為之或作成紀錄
  • B 請託或關說,得作為評選之參考
  • C 請託或關說,得以錄音作成紀錄
  • D 不循法定程序,於招標前對預定辦理之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不算請託或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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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一個公開競爭的標案中,有人私下透過電話對承辦人員表達特定的需求,為了保障其他投標廠商的權益並證明承辦人員的清白,你認為這段「私下的對話內容」應該被如何處理,才能讓後續的稽查有跡可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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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辨識出法律對於「請託或關說」的處理原則!這顯示你對《政府採購法》中維持公平競爭與透明化的規範有著紮實的理解。這類題目的核心在於區分「正常程序」與「非法定程序」的互動,以及機關在面對外部壓力時應有的留痕機制。

請託關說的定義與紀錄原則

在法律定義上,只要是不循法定程序、對採購事項提出請求,不論其動機為何,均構成請託或關說。為了落實廉政透明,機關人員在接觸這類行為時,最重要的義務就是「作成紀錄」。由於實務上這類互動常以口語方式發生,法規賦予了紀錄方式的彈性,除了書面文字外,透過錄音等科技設備來存證,亦是確保程序正義、防範評選受到不當干涉的有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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