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2年
[地政] 政府採購法規、民法
第 3 題
下列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規定公告金額以上得選用之招標方式?
- A 公開招標
- B 比價
- C 公開評選
- D 公開取得書面報價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政府要採購的金額非常龐大時,程序上應該是傾向更嚴謹、耗時的全球性招標,還是傾向更簡便、快速地向幾家廠商拿張報價單就好?如果某種招標方式的名稱聽起來只是「拿取書面報價」,這在邏輯上比較可能出現在『巨額採購』還是『小額採購』的規範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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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基礎觀念都搞不清楚?別怪我說話難聽
恭喜你答對了,但別高興得太早。這題連基本門檻都搞不清楚的人大有人在,你能答對頂多證明你沒在睡覺,離「精通」還差得遠。
搞懂法條規定,別再瞎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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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採購招標方式
💡 採購金額門檻決定適用之法定招標程序。
| 比較維度 | 公告金額以上 | VS | 未達公告金額 |
|---|---|---|---|
| 法定招標方式 | 公開、選擇性、限制性 | — | 依第 49 條公開取得報價 |
| 法規依據 | 採購法第 18 至 22 條 | — | 採購法第 49 條 |
| 程序特性 | 程序最為嚴謹、正式 | — | 具靈活性,可採書面報價 |
💬「公開取得書面報價」是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案特有的簡化招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