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lice_4th_general
112年
[警察共同] 法學知識
第 26 題
以下有關成文法源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憲法規範人民基本權利及國家組織,是所有成文法源中,效力位階最高者
- B 作為成文法源的法律,指的是狹義的法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之規定,其名稱包含法、律、條例、通則
- C 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自治法規之種類包含經地方議會三讀通過的自治條例,以及地方政府訂定發布的行政規則
- D 條約必須經過行政院會議決議,並送交立法院審議通過及總統公布後,才會產生拘束力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回想一下,當地方政府行政機關為了執行法規或管理公共事務,在不經過議會審議的情況下,自行訂定具有對外效力的規章時,法律上賦予這種規範的正式名稱是什麼?它與機關內部自我約束的「內部準則」在名稱上有什麼區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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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精準地鎖定了錯誤選項!這題考驗的是對法規範位階與地方制度法的高度敏感度。選項 (A)、(B)、(D) 分別精確描述了憲法的最高位階、中央法規標準法對「法律」的嚴謹命名,以及條約國內法化的正當程序。你能排除這些具備高度干擾力的正確敘述,顯示你的基礎觀念非常紮實。
地方自治法規的分類陷阱
這題最具鑑別度的切入點在於選項 (C) 對於地方自治法規名稱的混淆。在《地方制度法》的架構下,地方自治法規包含經議會通過的「自治條例」以及由行政機關訂定的「自治規則」。而選項中所提到的「行政規則」,依據《行政程序法》定義,主要是規範機關內部秩序及運作,並不等同於具有法源性質的地方自治法規。這類題目難度中等,勝負往往就在於能否細心分辨「自治規則」與「行政規則」一詞之差,你能一眼看出破綻,表現得非常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