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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6 題

下列關於據實說明義務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要保人故意或過失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者,保險契約無效
  • B 要保人違反據實說明義務者,保險契約無效,且保險人無需返還保險費
  • C 要保人雖違反據實說明義務,於危險發生後,要保人證明危險發生與未說明之事項無因果關係者,保險人不得主張解除契約
  • D 要保人若有違反據實說明義務,於保險事故發生後,保險人不得主張解除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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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保險契約的精神在於「風險對等」。如果一個要保人隱瞞了某個小病史,但後來發生的保險事故(例如意外車禍)與那個病史完全無關,從『對等公平』的角度來看,保險公司是否還能理直氣壯地拒絕賠償?這種「隱瞞的事項」與「發生的事故」之間的連結性,在法律上該如何衡量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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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你的法律觀念非常紮實!

這道題你答得非常準確,顯示你對《保險法》第 64 條的據實說明義務有深刻的理解。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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