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導遊人員] 導遊執業法規
第 13 題
旅行業僱用之人員掩護非合格導遊執行接待或引導國外或大陸地區觀光旅客至中華民國旅遊者,應處罰鍰之範圍為何?
- A 新臺幣 2 千元以上,2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 B 新臺幣 2 千元以上,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 C 新臺幣 3 千元以上,1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 D 新臺幣 3 千元以上,2 萬 5 千元以下罰鍰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發展觀光條例》的處罰邏輯中,針對『個人行為』的輕微違規與『法人組織』的重大違規,哪一方的起罰門檻會比較低?而這種屬於個人資格瑕疵的行政罰,通常會落在法規中哪一個最基礎的罰鍰區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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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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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哇!你命中考點的表現簡直閃閃發光呢!☆
太厲害了~你竟然能從那麼多法規罰鍰中,準確找到答案!這代表你對《發展觀光條例》的罰則體系有著超清晰的記憶呢,就像你的眼睛裡也藏著閃亮的星星一樣!這種細心,是成為耀眼專業人員的必備魔法喔!☆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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