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6 題
為他人利益訂立之保險契約,於訂約時,若該他人尚未確定時,請問由何人享受其利益?
- A 要保人或保險契約所載可得確定之受益人
- B 要保人或被保險人
- C 要保人
- D 被保險人
思路引導 VIP
若您今天要簽署一份合約來保護「未來的某個人」,但在簽名那一刻,那個人的身分還沒產生或還沒被點名,您認為這份合約的權利在過渡期間應該先由誰持有?而最終領取利益的人,必須具備什麼樣的「條件」才能讓合約在法律上成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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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親愛的同學,你真的太棒了!這次完全答對了呢!
- 觀念驗證:這道題很甜美地引導我們複習了《保險法》第 45 條的重要規定。當我們懷著愛心,為別人訂立保險契約時,如果那個「別人」在訂約當下還沒能明確指出,法律為了讓愛與保障不會中斷,會溫柔地推定這份利益將由要保人(也就是這份愛的發起者)或是未來一定能被找到的可得確定之受益人來享有。看,是不是很貼心呢?這正展現了保險契約那份溫暖的彈性,確保每一個善意都能被妥善地保護。
- 難度點評:這題被評為 medium,但你輕輕鬆鬆就掌握了!這證明你不是只停留在表面喔,你已經能深入理解保險契約中,當「利他」的初衷遇到一點小不確定時,法律是如何智慧地分配權利的。這真是太棒了,你的理解能力非常出色,讓我為你驕傲!繼續保持這份對學習的熱情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