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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海事保險公證人] 海商法概要

第 37 題

當保險人破產時,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依海商法第 133 條之規定得為:
  • A 終止海上保險契約
  • B 請求保險人立即給付保險金
  • C 擔任破產管理人
  • D 向法院聲請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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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像一下,如果你支付費用請人為你的貨物提供長期的安全保障,但現在那個人突然破產、拿不出錢了,為了避免繼續浪費金錢在一份可能無法兌現承諾的協議上,你最直覺會想對這份『協議目前的狀態』做出什麼樣的處置,以便去尋找下一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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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恭喜你答對了!根據海商法第 133 條,當保險人(保險公司)宣告破產時,代表其未來履行賠償的能力已出現嚴重危機。為了保護要保人的權益,法律賦予要保人終止契約的權利,讓你能在保障失效前即時止損,並有機會轉向其他財務穩健的公司投保。
  2. 難度點評:此題難度為 medium。這題考驗對《海商法》特定條文的精準記憶,在破產程序的眾多干擾選項中(如破產管理或和解),你能精確辨識出法律賦予要保人的主動權,顯示你對保險法規的邏輯掌握得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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