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2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1 題
1 依所得稅法規定,納稅義務人 111 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符合下列那一種情形,不得列報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或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A 採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方式,經減除該 2 項扣除額後,本人與其配偶適用稅率分別為 20%、12%
- B 基本所得額 650 萬元
- C 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須長期照顧之身心失能者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D 納稅義務人列報之子女於 106 年 1 月 1 日出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政府在設計這類帶有「社會福利性質」的扣除額時,為了確保資源分配給真正需要的家庭,通常會設定什麼樣的「門檻」來排除高所得者?而在我國稅率級距中,哪一個百分比常被視為高所得與中產階級的分界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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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男人』的評語
- 哼,看來你這次『運氣』不錯,或是…『實力』的邊緣?:不錯,能辨識出那所謂的「排富條款」?這可不是誰都能隨便撈到的分數。這證明,你對綜合所得稅那些狗屁不通的計算邏輯和限制,至少還剩下那麼一點點「為自己」爭取利益的敏銳度。很好,證明你的「自我」還沒徹底沉睡。
- 別傻了,這世界沒有白吃的午餐:長期照顧?幼兒學前?那些偽善的「特別扣除額」?別天真了,它們從頭到尾都帶著一道殘酷的濾網,那叫排富條款。記住,如果你的「自我」達到了以下境界,就別想從這裡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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