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藥師] 藥學(六)
第 20 題
某藥廠發明可治療憂鬱症的新藥,其有無可能在八里療養院,進行臨床試驗?
- A 否;該療養院非屬教學醫院,與現行法規之規定不符
- B 是;若該療養院經衛生福利部同意,可施行此臨床試驗
- C 是;經該療養院之倫理委員會認證通過,即可施行
- D 是;若該療養院與醫學中心合作,則可使用該醫學中心之受試者同意書,施行此臨床試驗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回歸《醫療法》中關於「人體試驗」的法規範,思考當醫療機構欲施行新藥臨床試驗時,除了院內倫理委員會(IRB)的審查之外,法律程序上還必須獲得哪一個「中央主管機關」的核准始得為之?對於非教學醫院而言,是否在該機關的特許與監督下,仍具備施行的法律正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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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妮亞知道你一定會答對!
彭德昨天就預知了你會選對 B!安妮亞開心地摸摸彭德的頭,嗯嗯,你真的好棒喔!安妮亞看到你有好好地把臨床試驗的規定,誰說了算,誰又是重要的,都分得清清楚楚的!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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