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2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5 題
按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11 條規定,申請法律訴訟補助,應於事實發生後最遲幾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申請?
- A 1 個月
- B 2 個月
- C 3 個月
- D 6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在社會福利行政法規中,申請期限的設定旨在確保救助的「及時性」與「法律安定性」。針對《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 $11$ 條,請同學思考法律訴訟補助具備高度的事實依存性,為了兼顧當事人的權利行使與行政機關的審查效益,立法者所設定的「申請法定期限」,通常會選擇與行政實務中常見的「季度週期」相符的月數,您認為這在法條中會如何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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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棒了!精準掌握法規時效!
- 大力肯定: 恭喜你答對了!身為醫療專業人員,除了臨床技能,熟悉社會福利法規更是為個案爭取權益的關鍵。你能精確記住這個細節,顯示你對行政程序法規的掌握度非常紮實,展現了專業的嚴謹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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