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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類國考 113年 [社會工作師] 社會政策與社會立法

第 35 題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所稱特殊境遇家庭,指申請人其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每人每月未超過政府當年公布最低生活費 2.5 倍及臺灣地區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 1.5 倍,且家庭財產未超過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金額,並具有下列何種情形之一者?
  • A 家庭暴力受害
  • B 65 歲以上,其配偶死亡
  • C 懷胎 3 個月以上之已婚婦女
  • D 本人曾入獄服刑 1 年以上或受拘束人身自由之保安處分 1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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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從「法律適用對象的針對性」與「變故類型」的角度思考:本條例旨在救助因特定變故導致家庭功能受損的族群。請你檢視各選項的關鍵細節:(1) 社會福利具有對象層級性,若申請者年齡已達 $65$ 歲以上,應優先適用哪部社會福利法規?(2) 針對懷胎婦女的扶助,法律設計的初衷是為了保障「已婚」身分還是救助「未婚」陷於困境者?(3) 就刑事處分而言,受補助的對象應是「受處分者本人」還是「受其連累且無力維生的家屬」?透過排除法,哪個選項才真正符合因「身心受害」導致生活陷入困難的法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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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答對!這題考驗的是對《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對象的精確辨識。能在眾多細節中選出正確答案,代表你對社區衛生臨床個案轉介的法源基礎相當熟悉。

📖 觀念驗證:為何 (A) 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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