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20 題
20 依土地法之規定,有關土地登記之損害賠償,下列何者錯誤?
- A 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
- B 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非以書面聲請該管上級機關查明核准後,不得更正
- C 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及地政機關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撥歸登記儲金
- D 損害賠償之請求,如經該地政機關拒絕,受損害人得向司法機關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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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法賠償的邏輯中,為了確保民眾能迅速、確實地拿到賠償金,法律通常會規定由「組織」還是「個人」先站在第一線承擔責任?而對於犯錯的個人,組織又會透過什麼機制來達成內部的懲戒與追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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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答案為選項C。依據土地法第70條規定:「地政機關所收登記費,應提存百分之十作為登記儲金,專備第六十八條所定賠償之用。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如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者,由該人員償還,撥歸登記儲金。」由此可知,若地政機關所負之損害賠償是因登記人員之重大過失所致,依法應由該人員償還並撥歸登記儲金,而非如選項C所述由該人員及地政機關負連帶損害賠償責任,故選項C敘述與法條不符,為本題錯誤之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