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

第 8 題

依土地法規定,有關繼承登記,下列何者正確?
  • A 繼承登記應於繼承開始之日起一個月內為之,否則視為逾期登記
  • B 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三個月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一年內聲請登記
  • C 逾期未聲請繼承登記之土地,經地政機關列冊管理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繼承登記者,由地政機關將該土地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
  • D 標售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所得之價款,逾十五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始得歸屬國庫

思路引導 VIP

當繼承人長期沒有辦理土地登記時,政府為了避免土地資源閒置,會先設定一段相當長的「列冊管理」時間。請你想想看,如果這段長達十幾年的觀察期過去了,繼承人依然音訊全無,法律最後會委託哪一個專門處理國家財產的機關,將這塊土地進行什麼樣的處置,以利土地重新進入市場利用?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本題正確答案為C。依據土地法第73-1條規定,前項列冊管理期間為十五年,逾期仍未聲請登記者,由地政機關書面通知繼承人及將該土地或建築改良物清冊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公開標售,故選項C敘述正確。其餘選項錯誤原因如下:依同法條規定,土地或建築改良物,自繼承開始之日起逾一年未辦理繼承登記者,經該管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查明後,應即公告繼承人於三個月內聲請登記,因此選項A所稱一個月內、選項B所稱逾三個月未辦理並公告一年內聲請等敘述皆與法條不符;此外,依同法條規定,標售所得之價款逾十年無繼承人申請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並非選項D所稱之逾十五年,故選項D錯誤。

📝 未辦繼承登記處理
💡 土地繼承登記逾期之公告、列管、標售與價款歸屬流程

🔗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處理流程

  1. 1 聲請期限 — 繼承開始日起 6 個月內聲請登記
  2. ↓
  3. 2 公告催促 — 逾期者公告 1 年,促請繼承人聲請
  4. ↓
  5. 3 列冊管理 — 公告期滿仍未聲請,列冊管理 15 年
  6. ↓
  7. 4 公開標售 — 管理期滿移交國產署公開標售
  8. ↓
  9. 5 價款歸庫 — 價款存專戶,逾 10 年無人提領歸國庫
🔄 延伸學習:延伸學習:若標售 5 次仍未成交,則囑託登記為國有。
🧠 記憶技巧:六月登記、一年公告、十五列管、十歲歸庫
⚠️ 常見陷阱:易混淆各階段時間點(6個月、1年、15年、10年),以及標售前須經過長期的列冊管理。
土地法第 73 條 土地繼承登記罰鍰 遺產稅申報期限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土地登記與地籍測量法規
查看更多「[不動產經紀人] 土地法與土地相關稅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