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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2年 [不動產經紀人] 民法概要

第 12 題

12 有關遺失物拾得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 A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日起逾 6 個月,未有受領人認領者,由拾得人取得遺失物之所有權
  • B 受領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原則上可以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遺失物價值之十分之三
  • C 拾得人之報酬請求權因 6 個月不行使而消滅
  • D 倘受領人為低收入戶時,依法可以拒絕拾得人之報酬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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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位民眾不小心遺失了貴重的傳家寶,法律在設定「酬謝拾得人的比例」時,應該如何設定,才能既達到鼓勵拾得人歸還的誠信原則,又不至於讓失主因支付過高報酬而感受到二次傷害?目前的法規傾向於『微量鼓勵』還是『重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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