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專技高考 112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32 題

依建築師法規定,建築師經主管機關之指定,應襄助辦理之事項,不包含下列何者?
  • A 公共安全
  • B 公共交通
  • C 社會福利
  • D 預防災害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從「專業分工」的角度思考:如果政府現在要針對城市的整體運行進行規劃,哪些事項必須具備「建築物構造與空間設計」的專業才能協助辦理?哪些事項則更側重於車輛運量、道路規劃或路網系統?當法律要求建築師提供專業襄助時,該事項通常會與其『建築技術』的本業緊密相關,那麼哪一個領域顯然更偏向大型基礎建設的行政規劃,而非單純的建築專業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依據建築師法第24條規定:「建築師對於公共安全、社會福利及預防災害等有關建築事項,經主管機關之指定,應襄助辦理。」根據此明文規定可知,建築師經主管機關指定應襄助辦理的事項,明確包含了公共安全、社會福利以及預防災害。選項中的公共交通並非該法條所規定之應襄助辦理事項,因此不在法定範圍內,故本題正確答案為公共交通。

🏷️ 相關主題

建築師法規與執業規範
查看更多「[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的主題分類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