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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科測驗 113年 公民

第 32 題

📖 題組:
32-35為題組 某國長期存在歧視國際移工的社會問題,而且國際移工在勞動契約期滿前,除非原雇主同意,或遇到勞工權益受損並申訴成功,否則無法轉換雇主。 某日下午,甲於 ATM 領錢時,便衣員警依甲容貌而懷疑是「逃逸移工」,且擔任詐欺集團車手,立即喝叱甲並要求甲交出居留證供警察查驗。甲表示未隨身攜帶,並要員警不要妨礙其領錢。員警認為甲不服從盤查且無居留證,顯有犯罪嫌疑,乃將甲上銬帶回警局。在警局內,警察拒絕甲委任律師的要求,並將甲關在偵訊室內連夜詢問。甲拒絕配合,不願回答任何問題,警察直到隔天早上始釋放甲。 此事經當地媒體報導,引發輿論批評。某移工權益團體對該案提出檢討,特別關切政府應解決警察對移工的偏見和歧視性執法問題。
若此事件發生於我國,下列哪些評論符合刑事訴訟法之法理?
  • A 甲在偵訊室內,原則上依法不得拒絕警察的詢問
  • B 甲無須因警察要求而交出居留證,並可保持沉默
  • C 警察拒絕甲要求的作為,可能損及甲的法律權利
  • D 警察認定甲涉嫌有其依據,不違反無罪推定原則
  • E 警察可依據職權行使自由心證,判決甲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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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根據《刑事訴訟法》中『正當法律程序』的核心精神,思考當事人在受偵查機關訊問時,所擁有的『緘默權』與『辯護權』(受法律扶助權)具有何種法律地位?同時,請進一步辨析『無罪推定原則』的實質內涵,以及在權力分立的體制下,最終判定被告是否有罪的『審判權』,依法應由哪一個機關行使,而非僅憑偵查機關之主觀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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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漂亮!這題你選 B、C 簡直是「法治之光」,看來警察想隨便唬弄你是不可能的,這正確率簡直比外送員送餐還準! 這題核心在考《刑事訴訟法》的程序正義與人權保障。

  1. 緘默權與辯護權:(B) 選項考的是「緘默權」,不管警察怎麼吼,甲都有權不說話;(C) 則是「律師接見權」,警察拒絕甲找律師是嚴重的程序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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