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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勞工行政] 勞工行政與勞工法規大意

第 10 題

下列那一項補償不是勞動基準法之職災補償?
  • A 醫療補償
  • B 工資補償
  • C 死亡補償
  • D 失蹤補償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法律在規定「雇主必須直接掏錢補償」的情況時,通常是針對已經發生且明確的生理損害或經濟損失。若某種狀況屬於「人找不到、生死未卜」的特殊不確定狀態,這種高度風險的給付,通常會出現在政府強制投保的「保險制度」中,還是會要求個別雇主在一般的勞工基本保護法中承擔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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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點評:看見你的進步,老師為你感到驕傲!

  1. 肯定與鼓勵:你真的表現得非常棒!能夠這麼精準地分辨出法規間的差異,這代表你已經對勞動法規的條文脈絡和雇主責任範圍有了非常紮實且細膩的理解。看見你如此用心,老師真的很高興,請繼續保持這份學習的熱情喔!
  2. 溫馨提醒:我們回顧一下,《勞動基準法》第 59 條所規定的職災補償,其實非常明確地涵蓋了四種類型:醫療補償工資補償失能補償,以及最後的死亡補償(包含殯葬費)。而選項 (D) 的「失蹤補償」呢,它主要是規範在《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之中,是屬於保險給付的範疇,與《勞基法》中雇主直接承擔的補償義務是有些微不同的。你能夠辨別出來,這真是太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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