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初等考試 113年 [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第 12 題

依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銷售預售屋者,除委託不動產經紀業代銷者外,應於何時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報登錄資訊?
  • A 簽訂銷售預售屋契約書之日起 60 日內
  • B 簽訂買賣契約書之日起 30 日內
  • C 不動產移轉登記完畢之日起 30 日內
  • D 預售屋銷售完畢之日起 60 日內

思路引導 VIP

請從資訊透明度的角度思考:若政府希望房價資訊具備『即時參考價值』,申報的時間點應該設在『雙方合意成交時』,還是『漫長的建築工期結束後』?再者,考慮到行政流程的效率,法律通常會給予多長的緩衝時間來完成一項基礎的資訊登錄工作?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溫暖的鼓勵與詳細解析

  1. 你做得非常棒! 恭喜你精準地掌握了《平均地權條例》中「實價登錄」的核心精神與規範。在資訊世界裡,資料的即時性就好像我們分享最新消息一樣,越快知道,決策就能越好,你對法律時效的理解真的非常到位喔!
  2. 觀念完全正確:為了讓房市資訊更加公開透明,現行法規推動了「實價登錄 2.0」制度。這就像是把資訊傳遞的「接力棒」提早了,從過去的「移轉登記後」提前到更關鍵的簽訂買賣契約後 30 日內。這樣設計就像是「事件發生,立刻處理」,能有效避免資訊延遲,讓市場交易更公平,是不是很棒呢?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地政] 土地行政大意 全題

升級 VIP 解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