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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考試 113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14 題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下列何者屬於公務員於退職後仍具有之義務?
  • A 不得以私人名義,任意發表過去有關職務之談話
  • B 對於機密事件,無論是否為其過去所主管之事務,均不得洩漏
  • C 不得接受地方官民之招待或餽贈
  • D 不論年限,均不得擔任公營事業機關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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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公務員在職期間所接觸到的國家核心敏感資訊,其「保護的必要性」會因為該公務員辦理退休、身分轉變為平民的那一刻起,就自動消失嗎?如果法律允許退休者立即公開這些資訊,對政府運作與公共利益會產生什麼衝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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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精確無誤。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 5 條規定,公務員有保守政府機密的義務;最關鍵的是,這項保密義務並不因離職(退職)而消失。無論該機密是否為其過去主管事務,只要涉及機密,皆受法律終身規範,以維護公共利益。
  2. 難度點評:本題難度評定為 medium。考生極易受「旋轉門條款」或「發表言論限制」的年限誤導,你能洞察「資訊安全性」具備永續性的法理,代表對公務員倫理法制有深層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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