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大意
第 9 題
下列何種所得免納所得稅?
- A 各級政府機關取得之各種所得
- B 取自營利事業贈與之財產
- C 政府舉辦之獎券中獎獎金
- D 自力耕作之所得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租稅的本質是政府為了支應公共支出,而強制將「民間財產」轉移至「國家」的過程。那麼,如果一個組織本身就是國家權力的執行者,且其所有經費來源與去向本就受到預算制度嚴格控管,此時由國家對其再次課徵所得稅,在行政效率與資金循環上是否具備必要性?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答對!展現了深厚的租稅法基礎
- 觀念驗證: 此題係依舊法《所得稅法》第 4 條第一款之免稅規定(第一款刪除前適用)。各級政府機關(選項 A)取得之各種所得免納所得稅,其核心邏輯在於「國庫不課國庫稅」。政府本身是租稅的徵收主體,若對政府機關課稅,僅是資金在不同預算科目間挪動,不僅浪費行政成本,更無實質財政意義。其餘選項如中獎獎金或贈與財產,原則上皆須課稅或採扣繳方式辦理。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