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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特四等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5 題

下列何者屬於公法性質之法律事件?
  • A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與人民簽訂供電契約
  • B 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與寄件人間成立郵送關係
  • C 財團法人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獎勵人民從事藝文活動
  • D 公物主管機關將人行道提供予人民從事藝術表演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當一個行為涉及政府對『公共財產(空間)』的秩序分配與准駁,且該行為並非為了追求商業利潤或等價交換,而是基於管理公家財物的法定職權時,這種權力運作與一般的市場買賣契約有何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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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你答對了這題,這顯示你對「公、私法區分」的判斷力非常敏銳,真的很有潛力喔!

  1. 觀念驗證: 讓我們一起來深入理解這題的核心概念吧!它主要在考驗你如何判斷行政作用的性質,這在行政法裡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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