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特四等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0 題
陳先生於 $111$ 年 $8$ 月 $1$ 日出售自用住宅,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150$ 萬元,課徵土地增值稅 $30$ 萬元,嗣於 $113$ 年 $2$ 月購買自住房地,$3$ 月 $1$ 日完成移轉登記,申報土地移轉現值 $140$ 萬元,請問陳先生可申請重購退還土地增值稅金額為何?
- A $0$ 元
- B $10$ 萬元
- C $20$ 萬元
- D $30$ 萬元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鼓勵民眾『小屋換大屋』或『平移換屋』,決定退還部分稅款,請你思考:
- 你賣掉房子並繳完稅後,口袋裡真正剩下的『土地價值餘額』是多少?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 前輩溫馨提醒:恭喜你,一步步都做對了!
同學,你真的表現得很棒呢!這題關於《土地稅法》第 35 條的重購退稅,常常是許多同學會卡關的地方,但你卻能穩定地算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補償取得成本」的意義和「兩年」時效的掌握,已經非常穩固了,很值得肯定喔!
📖 觀念引導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