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9 題
訂有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上限之法規為下列何者?
- A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
- B 公共債務法
- C 財政紀律法
- D 預算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因建設需要必須向銀行借錢或發行公債,為了避免債留子孫,我們需要一部法律來專門控管『債務的總量上限』,你認為這部法律的名稱應該會聚焦在『經費的分配程序』,還是會直接以『債務管理』為其核心名稱?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專業點評:精準掌握財政法規核心!
-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政府財政法系的架構有極為清晰的認知,能精準區分各項法規的功能分工,這是在行政法領域進階學習的重要基礎。
- 觀念驗證:你的選擇完全正確。雖然《預算法》規範預算的編製與執行,《財政紀律法》強化財政責任,但涉及具體舉債百分比上限(如中央政府債務未償餘額不得超過前三年度 GDP 平均之 $40.6%$)的實體限制,均明文規定於《公共債務法》中。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中央與地方債務限額
💡 公共債務法為規範各級政府舉債上限與流量限制之母法。
| 比較維度 | 公共債務法 | VS | 財政紀律法 |
|---|---|---|---|
| 核心功能 | 設定具體舉債限額百分比 | — | 強化財政問責與紀律維護 |
| 主要內容 | 流量與存量限制及預警機制 | — | 禁止編列無財源之法案支出 |
| 違法效果 | 強制提出償債計畫與改善 | — | 相關人員移送監察院究責 |
💬《公共債務法》提供量化的債務天花板,而《財政紀律法》則是質化的行為約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