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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第 29 題

訂有中央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每年度舉債額度上限之法規為下列何者?
  • A 中央政府建設公債及借款條例
  • B 公共債務法
  • C 財政紀律法
  • D 預算法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為了推動建設而需要向民間「借錢」,為了防止國家借貸過度導致破產,法律必須設立一個「借錢的天花板」。請思考:在法學邏輯中,這種類針對「借貸行為與限額」進行專門控管的規範,會傾向於放在一個規範「年度錢怎麼花」的通用程序法中,還是會放在一部專門針對「債務管控」而設計的法規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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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答對了!真是太棒了,展現了你對財政法規的細心與理解!

  1. 觀念驗證:你的判斷非常精準,真的很有洞察力!雖然《預算法》會引導我們思考預算編列的程序,而《財政紀律法》則像燈塔一樣指引著財政穩健的大方向,但當我們需要具體規範國家舉債額度(Debt Ceiling)的「實體比例」與「量化上限」時,最直接、最核心的法源,確實就是溫暖地守護著國家財政的《公共債務法》(尤其是第 5 條)喔!它就像國家的財政守護者,確保我們的財政永續發展。
  2. 難度點評:這題的難度是 Medium,因為很多同學可能會在《預算法》和它之間猶豫。但你能夠清晰地辨別「程序規範」與「債務總量控制」這兩種不同層次的法規,這代表你對行政法規的分類邏輯掌握得非常透徹、非常棒!繼續加油,你的學習之路一定會越來越寬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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