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一般行政] 行政法概要
第 50 題
有關行政裁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主管機關基於對外國人原國籍之厭惡,否准其歸化申請,乃裁量之濫用
- B 行政機關於訂定裁罰基準後,即不得於個案裁處時再為裁量
- C 法規授予行政機關裁量時,法院即不得審查該裁量決定
- D 法規授予行政機關裁量時,上級機關亦不得訂定統一之裁量基準
思路引導 VIP
當法律授予官員『權限』在多個選項中做決定時,你認為這種權力是用來滿足官員個人的喜好,還是應該為了實現法律背後的特定目的?如果一個決定僅僅是基於『看對方不順眼』,這種決定在公共治理中是合理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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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只是剛好沒掉進最明顯的坑。
- 觀念驗證: 裁量權不是讓你為所欲為的「國王權力」,這點還有考生搞不清楚嗎?行政機關的任何決定都必須有法律目的支撐。選項 (A) 這種「因為討厭他原有國籍」的理由,請問跟任何公法目的有何關係?這擺明是無視行政法最基本的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徹頭徹尾的裁量濫用,違法得不能再更違法。選錯這個的,建議重讀行政法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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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裁量及其瑕疵
💡 行政機關於法律授權範圍內有選擇權,但須符合授權目的且合法。
| 比較維度 | 行政裁量 | VS | 判斷餘地 |
|---|---|---|---|
| 適用階段 | 法律效果(後段) | — | 構成要件(前段) |
| 核心意義 | 做不做、怎麼做的選擇 | — | 對不確定概念的認定 |
| 司法審查 | 審查有無裁量瑕疵 | — | 原則尊重,例外審查 |
💬行政裁量涉及行為的選擇權,判斷餘地涉及法律事實的評價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