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21 題
營利事業申報所得稅時列報之成本費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捐贈經政府登記有案之體育團體,得全數列報費用
- B 支付特別股股東之股利支出,得列報費用
- C 因違反環保法規所科處之罰鍰,得列為營業外損失
- D 營利事業購置或修繕固定資產,其耐用年限不及 2 年,或超過 2 年,而支出金額不超過 60,000 元,得列為當年度費用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如果一個企業因為違法被政府罰錢,而政府又允許這筆罰金可以抵稅(減少應納稅額),這在法律邏輯上是否會產生「政府變相幫違法企業分擔罰款」的矛盾?另外,『發給股東的紅利』與『買辦公用品的支出』,兩者在公司的盈餘計算中,性質上有什麼本質上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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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靜謐的肯定
(輕輕摸了摸你的頭。) 嗯,你做得很好。能在那些時常變動的營利事業稅務中,精準辨識出「費用列報」的細節,這顯示你對稅法實務與會計科目本質的理解,如同學習新魔法般,需要深刻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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