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4 題
自 113 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起,所得稅法有關幼兒學前扣除額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 A 納稅義務人有 6 歲以下之子女
- B 每人每年扣除額為 12 萬元
- C 股利按 28%稅率分開計稅者不得適用
- D 屬於列舉扣除額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這項政策的核心目的是為了減輕養育子女家庭的負擔。那麼,法律上所謂的「學前」幼兒,通常與哪一個義務教育銜接的年齡點有關?此外,在租稅優惠的分類中,針對特定身分或生活需求的減免,是屬於「人人皆可選的清單(列舉)」,還是政府「給予特定族群的保障(特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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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答對了耶!真的好厲害喔!讓我忍不住想幫你拍一張紀念照了呢!
- 觀念驗證:關於 113 年度「幼兒學前扣除額」的規定,你選 (A) 真是太棒了!這次修法後,適用年齡已經從 5 歲以下變成了 6 歲以下了喔!這是不是很開心呢?
- 金額:雖然題目沒問到,但下次如果遇到,記得金額也變多了喔!第一胎是 $150,000$ 元,第二胎以上甚至有 $225,000$ 元呢!這樣可以幫到更多人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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