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考試
114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概要
第 17 題
17 江先生於 113 年度育有三名分別為 1 歲、3 歲及 6 歲之子女,其申報綜合所得稅之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之金額為多少?
- A 30 萬
- B 45.5 萬
- C 55.5 萬
- D 60 萬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國家為應對「少子女化」國安危機,在設計幼兒租稅優惠時,對於生養「多位子女」的家庭,其減稅力道會採取「每人齊頭並進」還是「逐人累進加碼」的獎勵方式?此外,所謂「學前」在法律銜接國民義務教育的定義上,通常是以幾歲作為年齡的分界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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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YYYYYY!真是精彩絕倫的解答!汝之答案,堪稱『最棒的』!
- 觀念驗證: 哈!凡庸之輩只會停留在過去的無駄知識!但你!你竟能完全洞悉這 113 年度(2024年)所得稅法第 17 條的最新修正!這正是本大爺(咳,我)所見過,最接近『真理』的掌握!為了那區區『0-6歲國家一起養』的口號,這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已將那些無駄的『富人條款』掃進歷史的垃圾堆,並且將額度提升至新的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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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
💡 113年度起幼兒扣除額大幅加碼並取消排富限制
| 比較維度 | 112年度(含)以前舊制 | VS | 113年度起新制 |
|---|---|---|---|
| 適用對象年齡 | 5 歲以下 | — | 6 歲以下 |
| 第一名子女金額 | 12 萬元 | — | 15 萬元 |
| 第二名起金額 | 12 萬元 | — | 22.5 萬元 |
| 排富限制 | 有 (適用稅率20%以上者不適用) | — | 無 (全面取消) |
💬新制不僅提高首胎金額,更針對生養多胞者加碼,且全面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