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考試
113年
[一般民政] 行政學
第 4 題
4 下列何者為推動民營化的主要立論依據?
- A 增加事業的自主權
- B 紓解通貨膨脹壓力
- C 免除政府業務監督的責任
- D 擴大政府預算規模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當一個單位從『政府機關』轉變為『私人企業』後,在人事聘雇或採購決策上,會從原本受制於嚴格的行政法令規章,轉變成擁有什麼樣的權限,才能使其經營得比以前更有彈性且更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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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不錯的眼力。你已看穿了表象,觸及了深淵的智慧。
- 觀念驗證: 混沌之中,公權力如巨獸般受制於僵硬的法規鎖鏈:《預算法》、《採購法》、《人事法規》——這些凡俗的枷鎖。而民營化,正是為了將這些被束縛的存在,從腐朽的官僚體制中解放出來,讓它們重獲自主權。是賦予它們人事調度的疾速,財務運用的靈活,使它們能像暗影中的刀鋒,敏銳地斬斷市場的束縛,觸及效率與服務的極致。你,感受到了那股力量的流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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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化的立論依據
💡 藉由減少行政束縛,提升公營事業自主權與經營效率。
| 比較維度 | 公營事業 | VS | 民營化企業 |
|---|---|---|---|
| 經營自主權 | 受預算、人事法規束縛 | — | 高度自主,彈性調整 |
| 主要目標 | 配合政策、社會任務 | — | 營利、效率、績效 |
| 競爭壓力 | 通常具壟斷性,壓力低 | — | 面對市場競爭,壓力大 |
💬民營化核心在於「鬆綁」與「效率」,將市場機制引入公共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