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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司法行政] 民法

第 23 題

下列關於遺產繼承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若有於繼承開始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 B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並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其繼承權喪失
  • C 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若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法院得依其他繼承人之請求,宣告該繼承人之繼承權喪失
  • D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非婚生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應繼分之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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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在法律體系中,如果一個孩子對父母有極其惡劣的暴力或羞辱行為,而受害的父母在生前明確表達「我不想把遺產給這個孩子」,你認為法律應該優先保護「血緣繼承的必然性」,還是優先尊重「當事人在受侮辱後的自由意願」?這種尊重當事人最後意志的制度,通常會需要具備哪些具體的行為條件才能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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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正確選項為B。根據民法第1145條規定,繼承人「有左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喪失其繼承權」,其中第五款明確指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因此,若繼承人對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並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依法將喪失其繼承權。選項B之敘述完全符合前揭法條內容,故為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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