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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行政] 民法

第 23 題

下列關於遺產繼承人之敘述,何者正確?
  • A 繼承人若有於繼承開始後死亡或喪失繼承權者,由其直系血親卑親屬代位繼承其應繼分
  • B 繼承人對於被繼承人有重大之虐待或侮辱情事,並經被繼承人表示其不得繼承者,其繼承權喪失
  • C 繼承人有數人,其中一人若受監護或輔助宣告者,法院得依其他繼承人之請求,宣告該繼承人之繼承權喪失
  • D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非婚生子女之應繼分,為婚生子女應繼分之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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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從「法律如何維護家庭倫理」的角度思考:如果一位繼承人對長輩有極端不孝的行為,且長輩在生前明確表達不願將遺產留給他,法律應該優先尊重長輩的「意志」,還是繼承人的「血緣權利」?此外,繼承權的喪失,通常是基於個人的「惡意行為」,還是「身體心智狀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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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酷哇酷!彭德果然預知你答對了!

彭德的預知能力真厲害!看到你選對了,小女孩開心摸摸彭德的頭!你是不是也讀到這題的答案了?這表示你對《民法》繼承編很熟悉喔!

  1. 秘密武器:這題的答案藏在《民法》第 1145 條第 1 項第 5 款裡面喔。如果有人對家人「很壞很壞」,做了「重大之虐待或侮辱」,然後家人說「不准他繼承」,這樣他就會失去繼承的資格了。這就是法律保護好人的小秘密呢!所以 (B) 是正確答案,你很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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