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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 16 題

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何項文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何機關報告?
  • A 決算書,行政院
  • B 決算書,立法院
  • C 預算書,行政院
  • D 預算書,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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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若一項支出屬於「未來可能發生」的財務承諾,為了讓監督者能預先評估風險,這項資訊應該放在「計畫階段」還是「結帳階段」的文書中?再者,在權力分立的體制下,哪一個機關代表人民行使「荷包守護者」的角色,負責審查國家的財務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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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關於預算編製與報告義務的相關規定,正確答案為選項D。根據預算法第9條規定:「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內之支出者,應於預算書中列表說明;其對國庫有重大影響者,並應向立法院報告。」由此可知,當政府因擔保、保證或契約等因素,可能導致未來會計年度產生支出時,依法必須在「預算書」中列表清楚說明;同時,若該事項對國庫會產生重大影響,更負有向「立法院」報告的義務。因此,應說明的文書為預算書,應報告的機關為立法院,故選項D為正確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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