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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類申論題 113年 智慧財產法

第 一 題

📖 題組:
一、甲為發明專利 P 之專利權人,專利 P 為物品專利,其請求項 C1 由三要件 X、Y 及 Z 所構成。專利 P 之專利說明書揭露之實施例僅有 A 物,A 物之製造乃是實施 X、Y 及 Z1 等三個要件,而 Z1 要件為 Z 要件之下位要件,依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於專利 P 申請日之解釋,Z1要件歸攝於 Z 要件之解釋範圍。乙明知專利 P 業已由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核准,依法公告給予發明專利權在案,卻未經甲同意而實施專利 P 之請求項 C1相關內容,於市場上產銷 F 物。而 F 物之製造是實施 X、Y 及 Z2 等三個要件。甲認為 Z2 要件亦為 Z 要件之下位要件,依發明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於專利 P 申請日之解釋,Z 要件解釋範圍應包括 Z2要件,遂於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向乙提起專利侵權之民事訴訟,主張 F 物之製造與販賣侵害 P 之專利權,構成文義侵害。試附具法律理由分別回答下列各項問題:
📝 此題為申論題,共 2 小題

小題 (一)

(一)若前述訴訟中,乙認為專利 P 之說明書實施例中僅揭露 A 物之製造,而 A 物之製造乃是實施 X、Y 及 Z1 等等要件,並未揭露實施 X、Y 及 Z2 等要件所製造之 F 物,故 F 物之產銷不應構成文義侵害,以之為抗辯。請試述文義侵害之意義,並論析前述抗辯是否合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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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拿到智慧財產法的考卷,第一步請先「畫圖/列表」釐清權利人、專利特徵與被控侵權物的對應關係。本題配分僅 15 分,作答時間約 20 分鐘,必須快、狠、準地直擊要害。

  1. 附帶爭點(約佔 20% 篇幅):題目直接問「文義侵害之意義」,這屬於基本送分題。你要馬上聯想到現行《專利侵權判斷要點(105年版)》中的「文義讀取」:被控侵權對象須包含經解釋後請求項的每一技術特徵,並以逐一技術特徵比對判斷;符合文義讀取時,亦必然符合全要件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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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涉及兩個層次的爭點:

  1. 附帶爭點:何謂「文義侵害」?(專利侵權判斷之基本概念)
  2. 核心爭點:解釋申請專利範圍時,是否能以說明書僅揭露特定實施例為由,將專利權範圍限縮於該特定實施例?亦即,被控侵權物具備未明列於實施例之另一下位概念特徵時,是否仍落入上位概念之文義範圍?

小題 (二)

(二)若前述訴訟中,甲主張 Z 要件解釋範圍應包括 Z2要件,係基於專利 P 請求項 C1文字及專利說明書所揭露資訊等證據來源,但乙參閱專利 P 相關權威工具書,發現該書載明 Z 要件於專利 P 申請日之解釋不應包括 Z2要件,故 F 物之產銷不應構成文義侵害,以之為抗辯。請問該抗辯是否合法?(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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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學,這是一題非常典型的專利法實務題,測驗的是專利侵權判斷的第一步:「請求項之解釋(Claim Construction)」。 一、辨識爭點與區分主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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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主要涉及專利侵權判斷流程中第一階段「請求項之解釋(Claim Construction)」之認定原則。其中:

  1. 核心爭點:解釋請求項時,當事人援引「內部證據(申請專利範圍、說明書、圖式、申請歷史檔案等)」與「外部證據(權威工具書)」之位階與適用關係為何?被告提出外部證據作為限縮或釐清專利權範圍之抗辯是否合法?
  2. 附帶爭點:專利權範圍之界定基準與文義讀取之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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