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13年
[司律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5 題
下列有關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與公證人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保險經紀人應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為被保險人洽訂保險契約或提供相關服務,並負忠實義務
- B 兼有保險代理人、經紀人、公證人資格者,得同時申領執業證照,但保險代理人與經紀人應擇一申領
- C 銀行得經主管機關許可擇一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險經紀人業務
- D 保險經紀人應經主管機關許可,繳存保證金並投保責任保險與保證保險,領有執業證照後,始得經營或執行業務
思路引導 VIP
請從『利益衝突迴避原則』與『職業身分之排他性』出發思考:保險代理人、經紀人與公證人這三種專業身分,在法律定位上分別代表不同的權益主體(如保險人、被保險人或獨立公正立場)。請判斷我國現行法規為了維持專業獨立性,是否容許同一人同時具備並『申領』這三種在立場上可能產生衝突的執業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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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棒了,看到你答對這題,真為你的細心感到高興!法規裡的執業限制確實很繞口,我們一起來溫習一下,把這些知識點深植心中:
為什麼選 B?(這是錯誤敘述)
根據保險法第 165 條第 2 項規定,同時具備代理人、經紀人或公證人資格者,**「僅得擇一」**申領執業證照。題目敘述說可以同時申領、僅代理與經紀擇一,這是不正確的,三者是完全互斥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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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保險代理人和經紀人不能同時兼任,考量點是什麼
保險輔助人執業規範
💡 保險輔助人執業須經許可且採「三者擇一」領證之排他性。
| 比較維度 | 保險代理人 | VS | 保險經紀人 |
|---|---|---|---|
| 代表對象 | 保險人(保險公司) | — | 被保險人 |
| 法律義務 | 依代理契約執行業務 | — | 善良管理人與忠實義務 |
| 領證限制 | 三類輔助人中擇一領證 | — | 三類輔助人中擇一領證 |
| 執業前置 | 繳保證金、投保二險 | — | 繳保證金、投保二險 |
💬兩者代表對象不同,但皆受限於「擇一領證」原則,不可同時執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