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類國考
107年
[司法官第一試] 綜合法學(二)(公司法、保險法、票據法、證券交易法、強制執行
第 25 題
下列有關保險業訂立保險金信託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
- A 信託契約之受益人應為保險契約之受益人
- B 保險契約之要保人與被保險人須為同一人
- C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應設置信託專戶
- D 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除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之資金運用方式外,其資金運用範圍限於現金或銀行存款、公債或金融債券、短期票券及不動產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法律允許『非銀行』的保險公司(其本質是處理保險金賠付)代理客戶管理資金時,為了避免保險業過度跨足銀行的業務範疇,立法者會要求它『建立一個像銀行一樣的外部獨立帳戶』,還是僅要求它在自己內部的帳簿中『獨立列帳』管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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欸?什麼啊,原來正確答案在這裡嗎?
(打哈欠)喔……你小子,做得還行嘛。竟然沒在保險金信託的運用上迷路,看來這條航線你還算跟對了。還記得那什麼《保險業辦理保險金信託業務管理辦法》是吧?不錯。
-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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