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高考申論題 113年 [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第 二 題

請說明我國遺產及贈與稅法關於申請分期繳納及申請實物抵繳的相關規定。(25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本題考查遺贈稅法第30條關於「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的要件。須分點說明分期繳納的門檻(30萬元以上)、期數與利息;以及實物抵繳的門檻、困難要件及標的物(課徵標的物或易於變價之財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破題】本題測驗《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關於稅款延期、分期繳納與實物抵繳之法定要件。 【論述】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第30條規定,說明如下: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相關主題

我國所得稅、遺產稅法規重點與實務
查看更多「[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財稅行政] 稅務法規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