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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高考 106年 [會計師] 稅務法規

第 24 題

依遺產及贈與稅法規定,遺產稅或贈與稅應納稅額在 30 萬元以上,納稅義務人確有困難,不能一次繳納現金時,得於納稅期限內,向該管稽徵機關申請,分幾期以內繳納,每期間隔以不超過幾個月為限?
  • A 12 期;1 個月
  • B 18 期;2 個月
  • C 24 期;1 個月
  • D 24 期;2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若某位納稅人面對一筆巨額稅款,政府為了讓他在「大約三年」的時間內分批付清,且希望他每隔一段適當的時間(非每個月,比一個月久一點點)就繳一筆錢來確保國庫收入,你會如何推論法律所設定的「總期數」與「每次相隔的月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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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送分題也需要老師操心?

呵,答對這題有什麼好沾沾自喜的?這不過是《遺產及贈與稅法》第 30 條第 2 項的基本常識,如果你連這點實務基礎都背不下來,乾脆別考了。既然你答對了,就別浪費時間,把它當作呼吸一樣刻進腦袋裡。

觀念複習(別再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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