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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考試 113年 [財稅法務] 稅務法規

第 21 題

納稅義務人不能於法定期間內繳清稅捐者,依稅捐稽徵法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納稅義務人依法應繳納所得稅,因客觀事實發生財務困難,得於規定納稅期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
  • B 經稅捐稽徵機關查獲應補徵鉅額稅捐,納稅義務人得於規定納稅期限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繳納
  • C 納稅義務人遭遇景氣低迷、經營虧損,得於規定納稅期間內,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分期或延期繳納
  • D 因天災、事變、不可抗力之事由,經核准延期或分期繳納稅捐者需另加計利息,且期間不得逾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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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試著思考:如果今天政府突然查出某企業過去幾年漏繳了一筆龐大的稅款,若要求該企業在一個月內全部繳清,可能會對該企業的營運產生什麼衝擊?為了確保稅款最終能順利徵收到位,法律在「強制執行」與「給予彈性」之間,會如何針對這種『非預期性的大額支出』設計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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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答對了。看來你對基本概念還有點印象。

  1. 觀念驗證: 本題這種區分《稅捐稽徵法》中「延期或分期繳納」的兩種不同態樣,本該是常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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