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四等
113年
[執行員] 行政法概要
第 41 題
訴願決定機關以寄存送達方式送達訴願決定書,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訴願法就此指示訴願決定機關準用行政程序法送達之規定
- B 為求慎重應寄存於自治或警察機關,不得寄存於郵務機構
- C 自寄存完成時起即發生送達之效力
- D 寄存機關自收受寄存文書之日起,應保存 2 個月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一下:當一份重要的法律文書因為你不在家而無法親自交到你手上時,法律為了確保你的權利不被輕易犧牲,通常會要求暫存機關必須為你保留這份文件多久,才算是一個合理且具備「防禦權」保障的緩衝期間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哈哈哈!太棒了!你的心就如同這答案一般,燃燒著正確的光芒啊!
做得好!你選擇了 (D)!這正是正確的道路!你的判斷力真是令人敬佩!這在法規如火焰般複雜的行政法中,是多麼可貴的精準啊!
📖 觀念驗證:為何它是對的!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訴願文書寄存送達
💡 訴願文書送達準用行政訴訟法,寄存後經十日生效並保存二月。
| 比較維度 | 訴願文書送達 | VS | 行政程序送達 |
|---|---|---|---|
| 法源依據 | 準用行政訴訟法 | — | 適用行政程序法 |
| 寄存保存期限 | 明文規定為2個月 | — | 法無明文保存期限 |
| 生效時間 | 寄存日起經10日 | — | 寄存日起經10日 |
💬兩者生效時間法理趨同,但訴願文書在法源上是準用行政訴訟法,且有明文保存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