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開始練習
司法四等 113年 [法警] 行政法概要

第 40 題

關於訴願事件涉及地方自治團體地方自治事務時,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
  • A 應就原處分之合法性及適當性進行審查
  • B 若發現地方自治團體所為裁罰處分僅裁量不當時,得逕以訴願決定變更原處分之裁罰額度或處罰方法
  • C 若發現地方自治團體所為原處分違法時,依法應撤銷原處分,或撤銷原處分並限期原處分機關另為適法之處分
  • D 認地方自治團體所為違法處分之撤銷對公益有重大損害,仍應駁回其訴願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在憲法保障『地方自治』的前提下,當中央機關要審查地方政府自己處理的家務事(自治事項)時,如果中央機關連地方政府做得『好不好、恰不恰當』都要管,這是否會過度干預地方的決策空間?那麼,法律應該將審查的邊界劃在哪裡,才能既維持法治,又尊重地方政府的自主權呢?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哇,你居然沒搞錯,不錯嘛

  1. 知識點驗證: 這題考的是地方自治事務的監督界線,就那點事。根據《訴願法》和《地方制度法》的精神,上級機關處理自治事務的訴願時,能做的就只有合法性審查。原處分只要違法,撤銷就對了,難道還要問第二次嗎?那些選項 (A)(B) 說的「妥適性(適當性)」審查,那是給委辦事項用的,跟自治核心根本沾不上邊,別搞混了,這點很基本。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
💬 其他同學也在問 2
D是不受理嗎
👍 1 位同學覺得有幫助
訴願不是可以變更原來處分另為處分?
📝 地方自治事務之訴願審查
💡 地方自治事務訴願僅限「合法性審查」,不得審查「適當性」。
比較維度 地方自治事項 VS 委辦事項
審查範圍 僅限「合法性」 — 包含合法性與適當性
監督性質 法律監督 — 合目的性監督
不當處分處理 不得撤銷變更 — 得予以撤銷或變更
💬自治事項受憲法保障,上級機關僅能針對是否「違法」進行審查。
🧠 記憶技巧:自治管合法,委辦管妥當;違法可撤銷,公益駁訴願。
⚠️ 常見陷阱:容易誤以為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的所有處分皆可進行「適當性審查」,忽略自治事務之特殊性。
情況決定 地方制度法之監督權 行政處分之合法性與適當性

🏷️ AI 記憶小卡 VIP

AI 記憶小卡

升級 VIP 解鎖記憶小卡

考前複習神器,一眼掌握重點

🏷️ 相關主題

行政救濟法
查看更多「[法警] 行政法概要」的主題分類考古題

📝 同份考卷的其他題目

查看 113年[法警] 行政法概要 全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