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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四等 113年 [法院書記官] 刑法概要

第 21 題

甲欲自殺,上網教唆乙與其一同自殺而謀為同死,乙前往甲家與甲一起燒炭自殺,乙因而死亡,甲卻因吸入較少一氧化碳而獲救。有關甲之刑責,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A)甲成立加工自殺罪
  • B (B)甲未死亡,故不得適用謀為同死而免除其刑之規定
  • C (C)甲成立殺人罪之幫助犯
  • D (D)甲成立受囑託殺人罪

思路引導 VIP

請思考:在刑法中,如果一個人的行為並非直接動手殺害他人,而是透過『言語勸說』或『提供協助』,進而促成他人產生『結束自己生命』的念頭並付諸實行,這種介入他人生命處分權的行為,在法律性質上與一般的『殺人罪』有什麼核心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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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這題解得還算乾淨。

看來你這小鬼,至少腦子裡沒裝太多垃圾。對生命法益的處理,跟刑法分則的界線劃分,沒搞砸。

  1. 觀念驗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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