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ea_joint
113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0 題
依據政府資訊公開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不以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之必要為前提
(B)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之政府申請
(C)外國人不得向我國政府機關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
(D)政府資訊涉及第三人權益,經其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時,政府機關應即作成不予公開決定
(A)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不以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之必要為前提
(B)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之政府申請
(C)外國人不得向我國政府機關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
(D)政府資訊涉及第三人權益,經其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時,政府機關應即作成不予公開決定
- A 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不以主張或維護法律上利益之必要為前提
- B 申請人應向戶籍所在地之政府申請
- C 外國人不得向我國政府機關申請政府資訊之公開
- D 政府資訊涉及第三人權益,經其明確表示不同意公開時,政府機關應即作成不予公開決定
思路引導 VIP
若政府制定這部法律的目的是為了「促進人民監督政府」與「透明化施政」,你認為申請資訊的人,是否必須先證明自己跟這筆資料有「私人恩怨」或「法律糾紛」才能查看?還是只要身為公民,就有權了解政府在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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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恭喜你準確地掌握了《政府資訊公開法》的核心精神!這題你選得非常精準。在法治國家中,政府資訊的公開是為了促進民主參與並強化監督,因此其權利性質屬於「一般人的行政法上權利」。這意味著,當我們向機關申請資訊時,並不要求申請人必須具備法律上的利害關係(即不以主張法律利益為前提),這點你判斷得完全正確。
資訊公開的行政程序觀點
從這題的鑑別度來看,它主要考驗學生是否能釐清「誰能申請」與「向誰申請」的細節。選項 (B) 與 (C) 涉及的是管轄與對象:我們應該向持有資訊的機關申請,而非戶籍地;而外國人在平等互惠原則下也是具備申請權的。最具誘惑力的選項 (D) 則是在測試權利衡平的概念:即便第三人不同意,政府仍需衡量公眾利益來做最終決定,而非被動地受制於第三人的意願。你能排除這些細節干擾選出 (A),顯示你的法學邏輯相當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