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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ea_joint 113年 [人資] 企業管理法學緒論

第 49 題

下列何者非屬信賴保護原則具備的要件之一?
  • A 有期待利益
  • B 信賴表現
  • C 信賴基礎
  • D 信賴須值得保護

思路引導 VIP

試著思考一下:如果你主張政府必須對其改變政策的行為負責,法律通常會要求你拿出具體的『外部行動證明』,還是僅僅憑藉腦中對於未來可能獲得好處的『主觀盼望』,就能要求國家給予補償或保護?這兩者之間哪一個更適合作為法律審核上的嚴謹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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恭喜你精準地選出正確答案!這代表你對行政法中極為重要的信賴保護原則已有很紮實的理解。信賴保護的核心在於平衡「公益」與「人民對法律秩序穩定性的期待」,是法治國原則的重要體現。

信賴保護原則的三大構成要件

在法律實務與國考範疇中,主張信賴保護必須具備三個關鍵要件:首先是信賴基礎,即國家表現出足以讓人民信賴的行為(如法規、行政處分);其次是信賴表現,指人民因該基礎而產生的具體行為(如投入資金、安排生活);最後則是信賴值得保護,即當事人無詐欺、賄賂或提供不正確資料等情事。這三者缺一不可,構成了法律保護的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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