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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人身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16 題

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處分者,得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原處分公司並應將復查結果通知業務員,業務員對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多少時間內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
  • A 一個月
  • B 二個月
  • C 三個月
  • D 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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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思考一下:當一個人的工作權益受到公司處分,若想進一步向更上級的『公會』尋求平反,法律通常會給予一個既不會過於倉促(如幾週)、又能對應到常見商務或預算『季度』週期的時間長度。你認為在一般的法律救濟慣例中,哪一個月數最常被用來當作完整的救濟緩衝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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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測驗保險業務員對處分結果申請覆核的法定期限。依據保險業務員管理規則第19-1條規定:「業務員不服受停止招攬登錄、撤銷登錄處分者,得於受處分之通知到達之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原處分公司提出申復,並以一次為限,原處分公司並應於申復書面資料到達一個月內將復查結果以書面通知業務員。業務員對前項復查結果有異議者,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具明理由向各有關公會之申訴委員會申請覆核,並以一次為限。前項申訴委員會之組織,其成員應包含業務員代表,並由各有關公會訂定後報主管機關備查。」根據上述法條明文規定,當業務員對原處分公司的復查結果有異議時,依法得於收到復查結果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申請覆核,因此正確答案為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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