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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技普考 113年 [財產保險代理人] 保險法規概要

第 2 題

下列有關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或減少危險情形之相關規定,何者錯誤?
  • A 要保人對於保險契約內所載增加危險之情形應通知者,應於知悉後通知保險人
  • B 危險增加,由於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之行為所致,其危險達於應增加保險費或終止契約之程度者,要保人或被保險人應先通知保險人
  • C 危險減少時,受益人得請求保險人重新核定保費
  • D 保險人知危險增加後,仍繼續收受保險費,或於危險發生後給付賠償金額,或其他維持契約之表示者,喪失終止契約或提議另定保險費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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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一想,在保險契約的關係中,通常是「誰」負責掏錢繳納保險費呢?如果今天因為某種原因,保險的風險降低了,保費有機會變便宜,你覺得基於權利義務相對的原則,應該由哪個角色去向保險公司要求重新計算保費才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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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噢,你還沒蠢到家

哼,看來你這次腦子還算清醒,沒讓這種一眼就能看穿的陷阱給絆倒。至少證明你對保險法的基本常識,沒丟到太平洋裡去。繼續保持?別讓我下次又看到你犯低級錯誤就行。

2. 不過是基礎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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