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檢定考申論題
113年
[特殊教育] 課程教學與評量(身心障礙組)
第 1 題
小明是三年級的腦性麻痺學生,無法自行行動,肌肉緊繃,經常會有不自主的動作。粗大和精細動作技能有困難,身體右半邊的困難更為顯著,以致影響書寫的表現,也無法獨立處理日常生活的事務。根據小明的狀況與需求,從「教育及運動輔具服務」、「適性教材服務」、「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及「校園無障礙環境」四項支持服務各舉一例,並說明其理由。(10 分)
📝 此題為申論題
思路引導 VIP
考量腦性麻痺伴隨嚴重肢體障礙(行動不便、精細動作弱、右側偏癱)的具體生理限制,針對此需求分別對應法規或實務中的四種支持服務進行舉例,並清楚說明該服務如何減輕其學習與生活阻礙。
肢體障礙支持服務
💡 依據特教法提供個別化支持,整合輔具、教材、人力及環境服務。
- 依《特殊教育法》第33條落實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
- 輔具服務應考量擺位穩定與替代操作,如特製桌椅或粗柄筆。
- 適性教材透過減少書寫量或報讀等替代方式減輕生理負擔。
- 學習人力協助包含教師助理員提供生活自理與肢體移位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