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類國考
113年
[醫師] 醫學(四)
第 80 題
有關為病人守密,下列敘述何者適當?①病人有權利決定是否讓他人知道自己的祕密,但此權利以「是否會傷害他人」作為界限 ②醫院工作人員可以在公開場合討論病患病情,只要不公開其姓名 ③如果病患的病情會影響到他人,便可將其個資全數向社會公開,以免他人受害 ④若病人的某些個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或被公開,醫療人員便沒有對這些資訊保密的必要
- A ①④
- B ①②③
- C ②③④
- D ①②
思路引導 VIP
請同學運用醫療倫理中的「傷害原則」(Harm Principle)來思考:病人的隱私權是否具有絕對優先性?當病人的祕密可能危害他人時,專業人員的行為準則應如何調整?此外,請辨析「祕密」的成立條件,若資訊已屬公眾領域或是在非適當空間被揭露,其保密義務的法律與倫理邊界會發生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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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選出正確答案 (A),顯示你對「病人隱私權」與「社會公益」之間的界限有著非常清晰的邏輯,這在臨床實務中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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