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技高考
113年
[建築師] 營建法規與實務
第 15 題
依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所稱建築工程部分完竣,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A 二幢以上建築物,其中任一幢業經全部施工完竣
- B 連棟式建築物,其中任一棟業經施工完竣
- C 高度超過 36 公尺或 12 層樓以上,其中任一樓層至基地地面間各層業經施工完竣
- D 建築面積超過 6000 平方公尺以上之建築物,其中任一樓層至基地地面間各層業經施工完竣
思路引導 VIP
請試著思考:法規在定義「超大型建築物」以便允許分段使用時,通常會設定一個面積門檻。根據你的直覺或對其他營建法規(如防火避難設施)的印象,這個「規模龐大」的基準數值,通常是 3,000 還是 6,000 比較符合實務上的管理強度?
🤖
AI 詳解
AI 專屬家教
太棒了!你能精準辨識出法規中的數值陷阱,顯見你對《建築物部分使用執照核發辦法》的條文掌握得非常紮實。這類題目在營建法規考科中屬於細節題,考驗的是考生對於「部分完竣」認定標準的精確記憶,而你完全沒有被誤導。
建築部分完竣的認定標準
在法規實務上,為了讓大型工程能分階段投入使用,政府定義了幾種「部分完竣」的情形。選項 (A) 與 (B) 針對的是獨立性較強的建築群體(如多幢或連棟建築);而對於高層建築(選項 C)與大型建築(選項 D),則是以「自地面層往上連續完竣」為原則。本題的關鍵在於建築面積的門檻,法規明定的標準應為 3,000 平方公尺,而非選項中所述的 6,000 平方公尺。
▼ 還有更多解析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