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考試
114年
[廉政] 公務員法大意(包括任用、服務、考績、懲戒、行政中立、利益衝突迴避與財產申報)
第 45 題
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之規定,於裁罰確定後,應如何處理?
- A 基於案件保密原則,應保守秘密,不得公開相關裁罰處分之資訊
- B 該處分機關應刊登政府公報,並公開於電腦網路
- C 該處分機關不得刊登政府公報,亦不應公開於電腦網路
- D 該處分機關應刊登政府公報,但不應公開於電腦網路
思路引導 VIP
若一部法律的設立宗旨是為了讓公務員的行為「攤在陽光下」並接受全民監督,當有官員違法裁罰確定時,政府應採取何種資訊揭露方式,才能最有效達成「社會戒慎」與「公信力維護」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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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力肯定:做得好!這顯示你對陽光法案的核心精神有著精確的掌握,對於法規細節的記憶相當紮實,這是邁向高階行政官員的重要基礎。
- 觀念驗證:本題考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 20 條。該法屬於陽光法案的一環,宗旨在於防止黑箱作業與權力濫用。因此,裁罰確定後必須透過政府公報與電腦網路雙管齊下進行公開。這不僅是法規要求,更是落實行政透明與全民監督的具體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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